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哈尔滨香坊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屋面大修及外贴墙砖修复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尔滨香坊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规模:2017年屋面大修及外贴墙砖修复等工程。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2.3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2.4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2.5计划工期:具备施工条件后30日历天完成。2.6标段划分:共计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3.5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 获取招标文件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原件、获取人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其他证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在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综合服务大厅获取招标文件,并确定标段数量和标段号,逾期不予受理。(复印件留存招标代理机构处)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PDF扫描版),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开标大厅。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7.其他本工程中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哈尔滨香坊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菜艺街135号联 系 人:黄鸿年电 话:0451-55637912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A区10层邮政编码:150036购买标书联系人:路阳购买标书联系电话:0451-82367062项目联系人:田万越 康继鹏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67132转8102 8101传 真:0451-823671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