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人民政府机关办公楼和综合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HZB2017-JN-007)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人民政府机关 委托,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人民政府机关办公楼和综合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人民政府机关办公楼和综合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YHZB2017-JN-007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1.项目内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包号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万元) |
第1包 | 物业管理服务 | 165 |
三、项目预算
165.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三)供应商须具备物业管理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无行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其注册地、经营所在地或津南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五)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7-12 到 2017-07-19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津南区海河科技园聚兴道9号(天津市南洋建设集团13层1303)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资质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8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8-02 09:30
2.开标时间: 2017-08-02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津南区第三开标室【天津市津南区海河科技园聚兴道9号(天津市南洋建设集团13层)】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明静
2.联系方式:13042298259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人民政府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李慧琳:13752541542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科技园聚兴道9号(天津市南洋建设集团13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8637957-8007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人民政府机关、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津南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