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民政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发布 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告 如下,欢迎对采购需求提出意见。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物业服务
2.项目概况:查看
3.项目编号:CG17-01-0519
4.项目属性:服务
5.项目预算:38,780.00元
6.包组数量:1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 包组属性 包组预算 其他信息
CG17-01-0519-001 | 物业管理服务 | 服务 | 38,780.00元 | 查看 |
二、说明
1.本公告公示期限为 5 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对采购需求有意见的,请在公告结束日17:30之前,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向 沈阳市民政局 反馈。
2.沈阳市民政局 收到对采购需求的意见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组织论证。论证后认为意见成立的,应当依法进行修正;论证后认为意见不成立的,应当将论证的结论告知提出意见的社会公众。
3.凡与本次公告相关的事项,详见本公告或向 沈阳市民政局 咨询。
4.除特殊说明,本公告所指时间为北京时间,所指日数为日历天数。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采购人
名 称:沈阳市民政局
地 址:皇姑区黑龙江街5号
联系人:丁女士
电 话:18940220966
沈阳市民政局
2017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