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大悟县
依据《关于下达乡、村两级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的函》 (悟财采字[2017]629号)要求,大悟县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大悟县高店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乡、村两级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 JSZC2017041
二、项目名称:乡、村两级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高店乡管辖范围内12个村组(何店村、凉亭村、龙窝村、永年村、桃源村、汪洋村、高店村、东岳村、北站村、忠和村、许河村、东风村)及集镇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
工程预算90万元,服务期:自签订合同后一年。
四、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中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等服务内容。投标人为外地企业的,需在湖北省具有合法注册的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
3、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4、投标人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的期限必须是有效期内;
5、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
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法人授权委托书按时到达参加竞谈活动,否则视为弃权。
七、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及投标保证金: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请于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4日,每日上午8:30 分至11:30分,下午 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到大悟县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被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核查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证明(通过“信用中国”或“信用湖北”网站查询)
注:报名时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不予以受理。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核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评标时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等进行评审。
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及其他可能因素,投标保证金尽可能提前汇入,否则投标人自己承担相应责任)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从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以银行转帐形式汇入以下指定账户(注明项目名称及汇款单位全称):
开户名称: 大悟县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孝感市分行大悟分理处
账 号: 1812027129200109772
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视为投标无效。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及地址:
1、时间:2017年7月19日下午3时。
2、地点:大悟县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大悟县城关镇前进大道60号,建设局办公大楼3楼)。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悟县高店乡人民政府
地 址:大悟县高店乡
联 系 人:陈阳安 电 话: 13871938071
招标代理机构:大悟县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大悟县城关镇前进大道
联 系 人: 宁吉书
邮 编: 432800 电 话: 0712-7215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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