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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文萃小学关于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补充通知

2017-07-12 15:36:12|作者:清洁吧

苏州诚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文萃小学的委托,就其单位所需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标号:SZCL2017-Y-G-001)。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和补充说明:



Ⅰ、发售时间延长至2017年7月19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30-16:30时(节假日除外)。



Ⅱ、对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标准作以下更改:



二、评分标准:



(一)价格基准分30分)



1、投标报价在采购预算价格以下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此范围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



2、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选择报价最低的确定为基准报价。



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本次招标价格权值为30%)



针对中小型企业的评审加分: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意见“财库〔2011〕181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苏财购【2017】10号的通知规定,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小型企业6%、微型企业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不同行业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准。



3、小微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或使用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微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4、中小微企业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以企业注册地经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书,或签署《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带最新一期的企业纳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证实企业的规模类型。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微企业认定书或《中小企业声明函》及附件资料的,不享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5、一个项目中包含多项货物采购的,按其中可以认定为小微企业生产产品的价格或价值部分给予价格折扣。



注:



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



②若供应商提供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二)技术和质量57分)



1、安全保卫、保洁管理制度,9分;



(1)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完善,程序规范,责任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包括安全保卫档案管理制度、安全文明措施等。0-3分;



(2)保洁管理制度完善,程序规范,责任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包括保洁档案管理制度、安全文明措施等。0-3分。



(3)投标单位应专门制定对本单位提供的服务和管理的考核和评分细则。0-3分。



2、保安、保洁项目工作人员配置及安排计划,8分;



(1)保安工作人员配置及安排计划合理,组织管理体系科学,能够有效实施保安服务。0-4分。



(2)保洁工作人员配置及安排计划合理,组织管理体系科学,能够有效实施保洁服务。0-4分。



注:人员配备方案中并应体现相关的人员数量、年龄、工作年限、学历、所任职务等。



3、保安、保洁服务方案,16分;



(1)保安服务方案完整,措施有效扎实,管理责任清晰。0-8分



(2)保洁服务方案完整,措施有效扎实,管理责任清晰。0-8分



4、拟为本项目配备的设备种类、数量及完备情况等,与采购单位实际使用需求相适应;0-3分



5、维护期间与其他单位、部门的综合协调方案。0-3分。



6、针对学校物业的特点,合理化建议及措施。0-3分。



7、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综合能力比较:0-3分



由评委根据投标单位配备的项目经理的学历、工作经历、学校管理的工作经验等证明文件进行比较



注: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职工,投标文件中提供近期缴纳社保的证明。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携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核查,否则本项不得分。



8、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保安队长比较:0-3分



(1)由评委根据投标单位拟配备的保安队长的学历、工作经历、学校管理的工作经验等证明文件进行比较。



注:拟选派的保安队长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职工,投标文件中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携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核查,否则本项不得分。



9、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保安人员具有建构筑物消防证的有一个加1分,最高6分,原件现场核实,无原件不得分。6分



10、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保洁队长综合能力比较:0-3分



由评委根据投标单位配备的保洁队长的学历、工作经历、学校管理的工作经验等证明文件进行比较



注:拟选派的保洁队长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职工,投标文件中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携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核查,否则本项不得分。



(三)投标单位综合实力比较(12分)



1、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ISO质量管理系列认证1分,环境管理体系1分,职业健康管理体系1分,最高3分,原件现场核实,无原件不得分。



2、投标单位财务状况比较:0-3分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2015年度及2016年度完整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进行评定,同时审计报告中必须是无保留意见报告,否则不得分。



3、投标单位2011年5月1日至今签订并开始履行或已履行结束的类似校园物业服务(含保安、保洁)项目业绩。6分



单项年合同金额≥人民币80万元的,每有一份加2分,最高6分。



(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等资料的复印件,对应的合同及发票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无原件可用公证件代替,二种资料不全不得分。销售发票可提供合同期内任意一个月的发票。)



(四)投标文件规范性、完整性(1分)



1、是否按投标文件规定的顺序装; 0.5分



2、是否有投标文件目录、编页码; 0.5分




 


   



本通知为SZCL2017-Y-G-00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单位均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