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告
沈阳市民政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发布 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告 如下,欢迎对采购需求提出意见。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物业服务
2.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黑龙江街5号。 2、服务总面积:630平方米。二、主要岗位人员配置及要求(2人)(一)保洁员(1人):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工作责任心。身体健康。 (二)秩序维护人员(1人):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使用消防器材、灭火救灾、救援疏散等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三、项目委托管理事项范围(一)卫生保洁、清洗 1、办公区、接待室、楼道的全天候卫生清洁。 2、负责办公区花卉绿化、摆放。 3、每日垃圾的收集、清运。 4、负责卫生消杀。(二)安全保卫、消防管理 1、负责办公区域工作时间的公共秩序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外来人员接待登记、引导等工作。 3、负责办公区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负责灭火器日常管理,包括使用管理,时效管理,配置管理。(三)其他委托事项 1、办公家具搬抬、安置。 2、其他临时性事项。四、项目管理职责及要求(一)卫生保洁管理 1、制订详尽、具体、明确的保洁操作规范,严格按清洁标准及作业频度操作,并建立督查、补洁制度,实行工作日“全天候”保洁管理。 2、办公室及花卉按要求摆放;花草树木规范化管理。(二)安全保卫、消防管理 1、礼貌接待和疏导来访人员,制止在门口随意停车、人员聚集等;对蓄意闹事者坚决劝阻,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2、工作时间巡查管理:制定合理的巡查路线和巡查频度,巡查以安全保卫为主,纠正违规行为,排除不安全因素,同时兼顾设备运行和环境卫生状况。 3、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制定针对业主特点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制定针对火灾、盗窃、意外治安事件、重大设备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理方案,并作必要演习。一旦发生情况时,即予果断、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努力将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点。(三)其他职责 1、遵守业主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不得借业主的名义做虚假和不实宣传。 2、根据相关规定或业主指示全面完成委托管理事项;不得将委托管理事项转给第三人,对需由其他专业公司承担的事项,必须经业主同意后方可转委托。 3、保持同业主管理职能部门的密切联系,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充分尊重业主的意见,接受业主的提议、监督和指导。 4、严格审核录用本物业项目服务人员,保证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所要求的资质、等级、健康状况等证书;如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与业主协商,并将新进人员的情况书面向业主通报,经业主同意后实施。 5、及时调整业主认为不适合继续在业主工作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6、建立从业人员考勤制度及岗前和在岗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 7、负责对特殊岗位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并向业主报告结果。物业管理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布的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物业公司提供全天候保洁、秩序维护、设备运行和维护、餐饮、会务服务管理。五、服务质量标准(一)保洁 1、办公区内果皮桶每天上下午各清理一次,保证外无积尘,内无杂物,定期对区域内设施进行清洁,每天随时清扫烟头、纸屑等,垃圾日产日清。 2、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地面无污迹、水迹、痰迹。 3、大厅、走廊、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分,每天下班后集中清扫,白天有专人8小时保洁。做到大厅、走廊、楼梯等公共部位地面无纸屑、烟头等杂物,保证地面本色;门、窗台、装饰架、楼梯扶手无灰尘;卫生间地面、墙壁、瓷砖、手盆、拖布水池、大小便池露出本色,无积水、无污渍、无异味;卫生间大小便池每2小时巡视一次,保证无积便,及时冲洗。 4、办公室每天早8:00前要集中清扫,物品摆放整齐。(二)安全保卫、消防管理 1、实行定时巡逻,要求工作时间每3小时巡逻一次。 2、秩序维护人员熟悉大楼环境,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 3、综合大楼特点,制定秩序维护措施,在接到任何部位报警后必须5分钟内赶到现场。 4、业主大楼内各部位要合理放置灭火器,定期检查灭火设备器材的完好情况,消除火灾隐患。六、其他说明 1、物业管理费实行包干制。 2、报价中应包含的项目有:员工工资、各种社会保险费、福利费、服装费、管理费、税金等费用。 3、秩序维护人员所使用的各类秩序维护器材等费用。
3.项目编号:CG17-01-0519
4.项目属性:服务
5.项目预算:38,780.00元
6.包组数量:1
包组编号 | 包组名称 | 包组属性 | 包组预算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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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17-01-0519-001 | 物业管理服务 | 服务 | 38,780.00元 |
CG17-01-0519-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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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类别 | 其他项目 | 联合体参加 | 不允许 |
合同履行日期 | 合同签订后 | 质量保证期 | 履约验收后 2017-12-26 日 |
服务分类 | 购买向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 | 服务目录 | 政府机构办公楼的物业管理、日常维修维护、卫生保洁、绿化美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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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共服务对象 | 以人为对象 | 合同期限 | 0 年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描述 | 单价描述 | 核心 标识 | 进口 标识 | 节能 标识 | 节水 标识 | 环保 标识 | 预算标准 | 采购 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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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物业管理服务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38,780.00元 | 1 | |||||||||||
技术规格标准 (工程量清单) | (一)保洁员(1人):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工作责任心。身体健康。 (二)秩序维护人员(1人):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使用消防器材、灭火救灾、救援疏散等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三、项目委托管理事项范围(一)卫生保洁、清洗 1、办公区、接待室、楼道的全天候卫生清洁。 2、负责办公区花卉绿化、摆放。 3、每日垃圾的收集、清运。 4、负责卫生消杀。(二)安全保卫、消防管理 1、负责办公区域工作时间的公共秩序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外来人员接待登记、引导等工作。 3、负责办公区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负责灭火器日常管理,包括使用管理,时效管理,配置管理。(三)其他委托事项 1、办公家具搬抬、安置。 2、其他临时性事项。四、项目管理职责及要求(一)卫生保洁管理 1、制订详尽、具体、明确的保洁操作规范,严格按清洁标准及作业频度操作,并建立督查、补洁制度,实行工作日“全天候”保洁管理。 2、办公室及花卉按要求摆放;花草树木规范化管理。(二)安全保卫、消防管理 1、礼貌接待和疏导来访人员,制止在门口随意停车、人员聚集等;对蓄意闹事者坚决劝阻,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2、工作时间巡查管理:制定合理的巡查路线和巡查频度,巡查以安全保卫为主,纠正违规行为,排除不安全因素,同时兼顾设备运行和环境卫生状况。 3、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制定针对业主特点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制定针对火灾、盗窃、意外治安事件、重大设备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理方案,并作必要演习。一旦发生情况时,即予果断、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努力将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点。(三)其他职责 1、遵守业主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不得借业主的名义做虚假和不实宣传。 2、根据相关规定或业主指示全面完成委托管理事项;不得将委托管理事项转给第三人,对需由其他专业公司承担的事项,必须经业主同意后方可转委托。 3、保持同业主管理职能部门的密切联系,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充分尊重业主的意见,接受业主的提议、监督和指导。 4、严格审核录用本物业项目服务人员,保证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所要求的资质、等级、健康状况等证书;如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与业主协商,并将新进人员的情况书面向业主通报,经业主同意后实施。 5、及时调整业主认为不适合继续在业主工作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6、建立从业人员考勤制度及岗前和在岗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 7、负责对特殊岗位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并向业主报告结果。物业管理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布的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物业公司提供全天候保洁、秩序维护、设备运行和维护、餐饮、会务服务管理。五、服务质量标准(一)保洁 1、办公区内果皮桶每天上下午各清理一次,保证外无积尘,内无杂物,定期对区域内设施进行清洁,每天随时清扫烟头、纸屑等,垃圾日产日清。 2、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地面无污迹、水迹、痰迹。 3、大厅、走廊、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分,每天下班后集中清扫,白天有专人8小时保洁。做到大厅、走廊、楼梯等公共部位地面无纸屑、烟头等杂物,保证地面本色;门、窗台、装饰架、楼梯扶手无灰尘;卫生间地面、墙壁、瓷砖、手盆、拖布水池、大小便池露出本色,无积水、无污渍、无异味;卫生间大小便池每2小时巡视一次,保证无积便,及时冲洗。 4、办公室每天早8:00前要集中清扫,物品摆放整齐。(二)安全保卫、消防管理 1、实行定时巡逻,要求工作时间每3小时巡逻一次。 2、秩序维护人员熟悉大楼环境,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 3、综合大楼特点,制定秩序维护措施,在接到任何部位报警后必须5分钟内赶到现场。 4、业主大楼内各部位要合理放置灭火器,定期检查灭火设备器材的完好情况,消除火灾隐患。六、其他说明 1、物业管理费实行包干制。 2、报价中应包含的项目有:员工工资、各种社会保险费、福利费、服装费、管理费、税金等费用。 3、秩序维护人员所使用的各类秩序维护器材等费用。 | ||||||||||||||||||
服务维修标准 | (一)保洁员(1人):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工作责任心。身体健康。 (二)秩序维护人员(1人):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使用消防器材、灭火救灾、救援疏散等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三、项目委托管理事项范围(一)卫生保洁、清洗 1、办公区、接待室、楼道的全天候卫生清洁。 2、负责办公区花卉绿化、摆放。 3、每日垃圾的收集、清运。 4、负责卫生消杀。(二)安全保卫、消防管理 1、负责办公区域工作时间的公共秩序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外来人员接待登记、引导等工作。 3、负责办公区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负责灭火器日常管理,包括使用管理,时效管理,配置管理。(三)其他委托事项 1、办公家具搬抬、安置。 2、其他临时性事项。四、项目管理职责及要求(一)卫生保洁管理 1、制订详尽、具体、明确的保洁操作规范,严格按清洁标准及作业频度操作,并建立督查、补洁制度,实行工作日“全天候”保洁管理。 2、办公室及花卉按要求摆放;花草树木规范化管理。(二)安全保卫、消防管理 1、礼貌接待和疏导来访人员,制止在门口随意停车、人员聚集等;对蓄意闹事者坚决劝阻,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2、工作时间巡查管理:制定合理的巡查路线和巡查频度,巡查以安全保卫为主,纠正违规行为,排除不安全因素,同时兼顾设备运行和环境卫生状况。 3、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制定针对业主特点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制定针对火灾、盗窃、意外治安事件、重大设备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理方案,并作必要演习。一旦发生情况时,即予果断、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努力将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点。(三)其他职责 1、遵守业主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不得借业主的名义做虚假和不实宣传。 2、根据相关规定或业主指示全面完成委托管理事项;不得将委托管理事项转给第三人,对需由其他专业公司承担的事项,必须经业主同意后方可转委托。 3、保持同业主管理职能部门的密切联系,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充分尊重业主的意见,接受业主的提议、监督和指导。 4、严格审核录用本物业项目服务人员,保证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所要求的资质、等级、健康状况等证书;如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与业主协商,并将新进人员的情况书面向业主通报,经业主同意后实施。 5、及时调整业主认为不适合继续在业主工作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6、建立从业人员考勤制度及岗前和在岗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 7、负责对特殊岗位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并向业主报告结果。物业管理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布的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物业公司提供全天候保洁、秩序维护、设备运行和维护、餐饮、会务服务管理。五、服务质量标准(一)保洁 1、办公区内果皮桶每天上下午各清理一次,保证外无积尘,内无杂物,定期对区域内设施进行清洁,每天随时清扫烟头、纸屑等,垃圾日产日清。 2、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地面无污迹、水迹、痰迹。 3、大厅、走廊、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分,每天下班后集中清扫,白天有专人8小时保洁。做到大厅、走廊、楼梯等公共部位地面无纸屑、烟头等杂物,保证地面本色;门、窗台、装饰架、楼梯扶手无灰尘;卫生间地面、墙壁、瓷砖、手盆、拖布水池、大小便池露出本色,无积水、无污渍、无异味;卫生间大小便池每2小时巡视一次,保证无积便,及时冲洗。 4、办公室每天早8:00前要集中清扫,物品摆放整齐。(二)安全保卫、消防管理 1、实行定时巡逻,要求工作时间每3小时巡逻一次。 2、秩序维护人员熟悉大楼环境,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 3、综合大楼特点,制定秩序维护措施,在接到任何部位报警后必须5分钟内赶到现场。 4、业主大楼内各部位要合理放置灭火器,定期检查灭火设备器材的完好情况,消除火灾隐患。六、其他说明 1、物业管理费实行包干制。 2、报价中应包含的项目有:员工工资、各种社会保险费、福利费、服装费、管理费、税金等费用。 3、秩序维护人员所使用的各类秩序维护器材等费用。 | ||||||||||||||||||
安全标准 | 无 | ||||||||||||||||||
配备件附 工具标准 | 无 |
授权主体 | 合作期限 | 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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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概算 | 元 | 政府投入 | 元 | 社会资本介入 | 元 |
项目领域 | 项目类别 | ||||
PPP项目目录 | |||||
技术引进 和转让等 政策要求 | |||||
参与采购 活动和履 约保证的 担保要求 | |||||
回报机制 |
最多入围供应商数 | 补采标识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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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场购买方式 | 无 | 报价形式 | 单价 |
价格调整规则 | |||
优惠条件 |
预算金额 | 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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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性资金 合 计 | 纳入管理资金 | 以财政性资金 作为还款来源 借贷资金 | ||||||
纳入预算 管理资金 合 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
合计 | 38,780.00 | 38,780.00 | 38,780.00 | 38,78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17年度 | 38,780.00 | 38,780.00 | 38,780.00 | 38,78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以后年度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序号 | 政策类别 | 落实方式 | 落实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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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序号 | 依据名称 | 条件描述 | 条件类别 | 证明要求 | 是否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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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序号 | 支付条件 | 支付要件 | 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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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季度支付 | 按季度支付 | 50% |
2 | 按季度支付 | 按季度支付 | 50% |
关闭
二、说明
1.本公告公示期限为 5 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对采购需求有意见的,请在公告结束日17:30之前,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向 沈阳市民政局 反馈。
2.沈阳市民政局 收到对采购需求的意见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组织论证。论证后认为意见成立的,应当依法进行修正;论证后认为意见不成立的,应当将论证的结论告知提出意见的社会公众。
3.凡与本次公告相关的事项,详见本公告或向 沈阳市民政局 咨询。
4.除特殊说明,本公告所指时间为北京时间,所指日数为日历天数。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采购人
名?称:沈阳市民政局
地?址:皇姑区黑龙江街5号
联系人:丁女士
电?话:18940220966
沈阳市民政局
2017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