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物业管理服务托管项目,采购预算约470万元/年,该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现将有关资质要求和评分办法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限从 2017年7月12日起至 2017 年7月18日止。
一、资质要求:
1、企业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2、项目负责人要求:
2.1拟派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或《物业企业经理上岗证书》或《滁州市物业项目经理合格证书》;
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管理工作经验不少于3年;(需提供毕业证原件,业主单位出具工作证明);
2.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
2.4拟派任的项目负责人与开标现场答辩人、中标进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同一人(需提供法人代表委托书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管理过(含在管)高等院校物业管理项目的合同至少一个且建筑面积不低于8万平方米;管理内容不少于安保、保洁、绿化养护、水电木金维修、公寓管理五项内容中的3项。
4、外地企业中标后需办理入滁备案手续,并在中标后30日内在当地注册分公司;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6、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 “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原件);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 ”“社会法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承诺书”;
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9、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评分办法: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其中:资信部分40分;技术部分20分;商务标部分30分;现场答辩部分10分。
1、资信部分(40分)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说明 |
1 | 企业资信 (4分) | 2 | 1、投标人在2012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荣誉的,每次得1分,本项最高2分;没有不得分。 【须提供证书或下发文件原件,以颁发证书或下发文件的时间确认获奖时间】。 |
2 | 2、投标人提供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开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或证明文件原件】 | ||
2 | 企业荣誉 (6分) | 4 | 1、投标人在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物业项目(含在管)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含中国物业协会)示范(优秀)荣誉称号的得4分;获得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示范(优秀)荣誉称号的得2分;同一个项目不重复计分。若获奖荣誉项目为高校物业管理项目的再加2分;本项最高得4分。【开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或证明文件原件,以证书或证明文件原件签发时间为证明获奖时间】 |
2 | 2、投标人在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检查考评中被市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表彰的加2分,获得市级其他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表彰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开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或表彰文件原件,以证书或表彰文件原件签发时间为获奖时间】 | ||
3 | 企业业绩 (7分) | 7 | 投标人在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管理过(含在管)类似项目单项合同建筑面积8—16万平方米(含8万平方米、不含16万平方米)业绩的,每一项业绩得1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6—24万平方米(含16万平方米、不含24万平方米)业绩的,每一项业绩得2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及以上业绩的,每一项业绩得3分;属于高校物业项目的再加2分;本项最高7分。 【开标时以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必须盖有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章)为依据,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若合同中不能体现面积,需提供物业主管部门备案原件。类似项目指大中专、中小学校及机关事业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不含住宅小区】 |
4 | 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 (20分) | 6 | 1、项目负责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的得1分;具有市级及以上安监局颁发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得1分;具有高校物业管理经验的满3年得1分,每增加1年加1分。本项最高得6分。 【开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半年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高校物业管理经验需业主单位出具证明】 |
2 | 2、保洁管理负责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物业企业经理上岗证书》或《物业企业部门经理上岗证书》的得1分;高校物业管理经验满3年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没有不得分。 【开标时须同时提供证书原件、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半年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高校物业管理经验需业主单位出具证明。】 | ||
2 | 3、公寓管理负责人:大专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物业企业经理上岗证书》或《物业企业部门经理上岗证书》的得1分;具有高校物业管理经验的满3年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没有不得分。 【开标时须同时提供证书原件、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高校物业管理经验需业主单位出具证明。】 | ||
3 | 4、安保管理负责人:具有《保安证》的得1分;是转业、退伍军人的得1分;具 有高校物业管理经验满3年得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没有不得分。 【开标时须同时提供证书原件、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养老保险证明原件;高校物业管理经验需业主单位出具证明。】 | ||
3 | 5、维修服务负责人: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维修电工证》、《管 工证》、《木工证》,每个证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没有不得分。 【开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劳动合同原件、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 ||
2 | 6、绿化养护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2分, 没有不得分。【开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劳动合同原件、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 ||
2 | 7、消防监控值班员:所配备的一岗3人同时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的得2分,本项最高2分,没有不得分。【开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劳动合同原件、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 ||
5 | 财务及经营状况 (3分) | 1 | 1、投标人2012年-2016年经过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且经营状况良好的无亏损得1分,没有不得分。【开标时须提供审计报告原件,缺少的不得分】 |
2 | 2、投标人在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获得市级及以上税务管理部门评为“A级纳税信用等级”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开标时须提供证书或证明原件,以证书或证明原件签发时间为准】 |
备注:1、项目负责人、答辩人及进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项目负责人及部门项目负责人半年内不得更换;半年后如需更换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且只能更换为具有相同资质的负责人,否则予以10万元处罚。
2、技术部分(20分)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1 | 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 2 |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方案。评委根据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有效性、合理性评分。 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较差的得0.5分,没有的不得分。 |
2 | 物业管理服务保障措施 | 5 | 安保方案及保障措施;环境清洁保洁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学生公寓管理方案及保障措施;绿化养护方案及保障措施;设施运行维护方案及保障措施。评委根据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有效性、合理性评分。 每项较好的得1分,一般的得0.7分,较差的得0.4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5分。 |
3 |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 | 3 | 1、 提供明确的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配置表,人员岗位职责且 满足交易文件人员配备要求。 较好得1.5分,一般得1分,较差得0.5分,没有不得分。 2、能够提供所有管理人员上岗证书原件(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完整的得1.5分,较完整的得1分,缺少较多的得0.5分,没有的不得分。 |
4 | 服务承诺和管理服务指标 | 3 | 1、服务承诺响应交易文件中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较好得1.5分,一般得1分,较差得0.5分,没有不得分。 2、明确物业管理服务的管理服务指标及落实措施。 较好得1.5分,一般得1分,较差得0.5分,没有不得分。 |
5 | 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措施 | 3 |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措施方案进行评分。 较好得3分,一般得2分,较差得1分,没有不得分。 |
6 | 合理化建议(可行性方案) | 2 |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较好得2分,一般得1分,较差得0.5分,没有不得分。 |
7 | 拟投入的专业设备和工具 | 2 | 提供本项目拟投入的办公、安保、保洁、宿管、绿化等设备和工具一览表。 齐全得3分,一般得1分,较差得0.5分,没有不得分。 |
各投标人技术部分须按要求装订,得分为所有评委分别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缺项的不得分(取一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入)。
3、商务标部分(30分)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物业托管服务费用测算表 | |||||||||||||
一、人员工资(含社保个人缴纳部分) | |||||||||||||
服务内容 | 管理部门 | 岗位设置 | 人数 | 岗位工资 | 年工资 | ||||||||
项目管理 | 总务处 | 项目负责人 | 1 | 3000 | 36000 | ||||||||
| 保卫处 | 安保负责人 | 1 | 2300 | 27600 | ||||||||
消防监控值班员 | 3 | 2000 | 72000 | ||||||||||
巡逻员 | 3 | 1600 | 57600 | ||||||||||
门卫值班员 | 16 | 1600 | 307200 | ||||||||||
公寓管理(44人) | 学生处 | 管理中心主任 | 1 | 2000 | 24000 | ||||||||
管理中心副主任 | 3 | 1700 | 61200 | ||||||||||
信息系统管理员 | 1 | 1550 | 18600 | ||||||||||
6S管理员 | 1 | 1550 | 18600 | ||||||||||
公寓宿管员 | 24 | 1550 | 446400 | ||||||||||
公寓保洁员 | 14 | 1550 | 260400 | ||||||||||
校园保洁 | 后勤公司 | 保洁负责人 | 1 | 2000 | 24000 | ||||||||
卫生保洁员 | 49 | 1550 | 911400 | ||||||||||
楼宇管理员 | 8 | 1550 | 148800 | ||||||||||
维修用工 | 维修负责人 | 1 | 2500 | 30000 | |||||||||
水工 | 2 | 2000 | 48000 | ||||||||||
电工 | 2 | 2000 | 48000 | ||||||||||
木工 | 2 | 2000 | 48000 | ||||||||||
会议服务 | 办公室 | 会议服务员 | 2 | 1800 | 43200 | ||||||||
信件收发员 | 1 | 1550 | 18600 | ||||||||||
合计 | 136 | 35800 | 2649600 | ||||||||||
二、社保费 社保单位缴纳部分每人776.40元,全年社保费总额为:136*776.40*12=1267084.8元。 | |||||||||||||
三、托管服务包干费 | |||||||||||||
管理部门 | 服务项目 | 年包干费(元) | 合计(元) | ||||||||||
后勤公司 | 绿化养护费 | 400000 | 517400 | ||||||||||
生活垃圾清运费 | 80000 | ||||||||||||
零星物品清洗费 | 3200 | ||||||||||||
办公室 | 灯光音响、舞台设备服务费 | 25000 | |||||||||||
保卫处 | 保安服装费 | 9200 | |||||||||||
四、物业管理、办公、缴税等费用 | |||||||||||||
项目 | 费用标的额组成 | 总额(元) | 费率 | 费用(元) | 合计(元) | ||||||||
管理费(含税) | 含人员工资、社保费、包干费 | 4434084.8 | 8% | 354726.78 | 358291.11 | ||||||||
办公费 | 含人员工资总额、社保费 | 3564324.48 | 0.1% | 3564.32 | |||||||||
物业托管服务费控制价:肆佰柒拾玖万贰仟叁佰柒拾伍元玖角壹分(4792375.91元) |
(1)本项目物业管理费报价设置最高限价,投标单位所报价格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2)本项目报价设置一年最高限价为4792375.91元,投标人报价总价高于上述报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小于等于此报价的为有效报价)。
(3)评标基准价(A)的确定: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有效最低报价(评审专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综合测算得出最低成本价,投标报价低于最低成本价的,视为无效。有效的投标报价中最接近最低成本价的,为有效最低报价。最低成本价由评审专家现场测算,技术标结束时宣布。)
评分办法:投标人中的有效最低报价为基准价A,等于基准价A得25分,其他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为B,计算分值的公式为:A/B×25 (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本项分值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计算,评标委员会审核。
商务标评审表注:
1、只有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才能参加评分。
2、本表所称投标报价是指按交易文件规定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
3、投标人投标报价中人员工资和社保标准最低不得低于滁州市人社局发布的最低标准,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标、商务标详细评审完成后,投标人可在20分钟内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提出异议,评标委员会根据交易文件及有关规定对投标人的异议进行复议。
4、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部分(10分)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1 | 管理经验 | 6 | 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人)的经营理念、管理模式、管理的科学性、内容的准确性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每项1.5分,最高6分。 |
2 | 表达能力 | 2 | 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人)语言表达、普通话水平、叙述条理、语言感染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每项0.5分,最高2分。 |
3 | 综合能力 | 2 | 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人)仪表仪态、思维方式、答辩表现、时间把控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每项0.5分,最高2分。 |
说明:
1、答辩时间为5分钟。答辩得分为所有评委分别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取一位小数,小
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入)。
2、拟派任的项目负责人与开标现场答辩人、中标进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同一人(需提供法人代表委托书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潜在投标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市公管局(滁州市开发区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316室)。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查备案科) 电话:0550-3801601
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胡凼 电话:15955003499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顾娟 电 话:0550-3315800、18098367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