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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昆区】包头市第二十九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17-07-13 16:06:47|作者:清洁吧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包头市第二十九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1008号
采购目录:服务类\其他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内招标文件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内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17年07月13日 08: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1日 17:30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获取文件地址: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内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元):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4日 09:00
文件递交地址:包头市昆区党政委大楼东副楼127室
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4日 09:30
开标地址:包头市昆区党政委大楼东副楼一楼会议室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第二十九中
采购人地址:昆区乌兰道3号
采购人联系人:温青
采购人联系方式:510911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包头市昆区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党政委大楼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行政主管部门:昆区财政局
项目负责人:柯楠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2836852/2836859
采购文件:包头市第二十九中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文件.doc
项目预算合计:包号包组预算合计A180,000.00
采购内容为:采购条目流水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采购明细清单5529125服务1.0见明细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第二十九中、包头市昆区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昆区采购中心 

2017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