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太原科技大学的委托,对其所需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报价人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太原科技大学校垃圾清运
二、项目编号:中天华采购招字2017-29号_2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共2包:报价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
包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金额(元) | 数量 | 备注 |
1 | 主校区垃圾清运项目(主校区、中区、北区) | 340000 | 1项 | |
2 | 南校区垃圾清运项目(南校区和南区) | 98000 | 1项 |
注:报价单位首轮报价均不得超过预算价格,否则予以废标处理;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服务内容各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项目概述:太原科技大学垃圾(包含建筑垃圾)清运,保障校区内持有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
3.服务内容:太原科技大学垃圾(包含建筑垃圾)清运。
4.服务期限:
包1:2017年7月17日至2018年6月30日;
包2:2017年7月17日至2018年10月31日;
四、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报价人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8.本次报价截止日前报价单位最后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或具有有效的社保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9.本次报价截止日期前报价单位最后一次纳税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原件及加盖报价人公章的复印件1套)
六、谈判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7月12日(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二层211
3.售价:每包人民币叁佰元,¥300(谈判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联系人:李女士,薛女士,联系电话:0351-2021630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7月13日上午9:00
地点: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二层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太原科技大学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351-6998292
联系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窊流路66号
代理机构: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薛女士
联系电话:0351-2021630
联系地址: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
本次谈判公告公示期为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2日。
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