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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7-07-13 16:28:44|作者:清洁吧

山东怡和泰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东平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DTADP2017-0709-00

2、项目名称: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项目内容:本次采购服务内容为东平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需项目经理1名,保洁9名,会议服务人员2名,保安6名,水电工1名,共19名。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6.7万元(每年费用)。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5.3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5.4 供应商需提供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针对供应商自身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东平县检察院查询电话:0538-3012633)。

5.5投标人须在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17年7月14日起至2017年7月2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山东怡和泰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3地址:泰安市泰山区金山西街73-1号;

7.4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人须持营业执照(副本)、由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到山东怡和泰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2017年8月4日14时30分起至15时00分止;

8.2截止时间:2017年8月4日15时00分;

8.3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平分中心开标厅

8.4地址:东平县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平湖路316号)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东平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东平县人民检察院驻地

邮 编:271500

联系人:刘主任

电 话:0538-3012678

9.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怡和泰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金山西街73号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李慧

电 话:13375381707

电子邮件:taishandaili@163.com

开户银行:泰安银行广生泉支行

银行账号:105937252501027

10、公告媒体

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东平县政府采购网。

11、附件:招标文件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