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盐城园区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委托,我司就盐城漕河泾园区科技绿洲1号楼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YCKFQ-39(2017) 二、招标项目名称:盐城漕河泾园区科技绿洲1号楼物业服务项目 三、本项目预算价:80万元/年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法人,并且具有国家认可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2、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2017年1月~2017年6月连续6个月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社会保险复印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项目负责人姓名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养老保险证明出具的日期需在2017年7月1日以后,提供的材料有涂改无效)】,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两者缺一不可。 项目经理需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或物业管理师证书(本地从业人员另须持有盐城市物业服务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近两年内没有被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处罚的证明;外地从业人员承诺遵守《盐城市物业服务项目经理管理试行办法》的各条规定)、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50周岁以下,知识面广,专业技能熟练,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必须为专职人员,法定日历天现场办公,不得在其他物业项目兼职,拟担任本项目的专职项目经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转包。 4、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独立完成物业服务工作的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中标项目负责人在合同期内未经业主许可不得更换。 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和杜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可以在2017年7月17日下午17:00时之前自行赴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勘查(踏勘项目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五台山路1号;联系人:叶大卫;电话:18932279600)。 踏勘项目现场:采购人就本项目不追加任何费用。投标人在踏勘过程中必须完整了解及考虑到采购人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如采购人表述不完整或存在不合理的,投标人必须现场向采购人提出疑问及建议,否则中标后均以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及解释为准。无论投标人是否考察现场,均视同认可现场一切情况。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获取)信息: 1、招标文件发放(获取)时间:本公告上网之日起至2017年8月3日上午9:00时 2、招标文件发放(获取)方式: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ccgp-yancheng.gov.cn/xsy/xsqjcg/cggg/201707/t20170712_653312.html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以现金等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伍仟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汇票(本票)缴至开标现场,开标时现场核验银行汇票(本票)及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账户名: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行政经费专户 账户:10429201040003078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盐城新都支行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本票)退还:评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各工作日内退还。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接收: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半小时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8月 3 日上午9:00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与嫩江路交叉口市民之家一楼开标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七、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招标人: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盐城园区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五台山路1号; 联系人:叶大卫 电话:18932279600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文景 电话:0515-68668032; 电子邮件:664950513@QQ.COM 传真:0515-68661818; 地址:盐城盐都区服务大厦(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20楼2007) 本采购文件使用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4小时制;使用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公告期限:本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同本公告发布之日 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盐城园区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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