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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2017-07-14 09:43:38|作者:清洁吧

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院区物业管理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院区物业管理服务

二、项目编号:GZK2017-29

三、采购内容:医院院区物业管理服务(详见第二章项目采购要求)

四、服务质量要求:合格

五、服务期限:两个半月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物业服务资质证书;

4.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开标时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携带岗位证书(有效期内)原件参加开标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须具备由检察院出具的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7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 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发售地点: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国资科(1号楼4楼406房间)。

3.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5.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3、4项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开标时全部提供原件。

九、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 27日9:00,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性文件恕不接受。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 2017年7月 27日9:00

磋商地点: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1号楼三楼会议室

十一、采购文件的答疑与澄清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请于2017年7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送达采购人,逾期不予受理;未提出异议者,将视同完全理解、接受采购文件内容。

十二、资格审查:本次磋商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十三、本项目联系人:刘科长

联系电话:0373-3373978 18537339615

监督电话:0373-3373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