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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辽宁省建筑材料监督检验院)细河综合物业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07-14 09:44:37|作者:清洁吧

细河综合物业管理项目的采购公告


辽宁宏基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辽宁省建筑材料监督检验院)委托,对细河综合物业管理项目项目(项目编号:LNZC20170501982)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设备名称
01细河综合物业管理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投标供应商对所投包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780000元。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 具有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及以上资格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07月19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宏基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投标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A:营业执照副本 B:企业资质证书 C: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行贿档案系统查询结果 D: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7年07月24日北京时间13时整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A座5楼),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辽宁省建筑材料监督检验院)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

项目联系人:秦主任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宏基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九纬路46号

项目联系人:于欣

联系电话:024-22852669转804

传 真:024-22852669转803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沈阳中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宏基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06145401040004299

邮箱地址:317204292@qq.com

辽宁宏基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