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附中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询价公告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沈阳音乐学院的委托,对沈阳音乐学院附中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告)(招标项目编号:LNZC20170500313)在国内以询价方式进行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沈阳音乐学院附中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具有物业、保洁服务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应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服务单位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招标项目竞标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7年7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服务单位可到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1)领取,投标单位可领取询价文件,同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1)营业执照副本
(2)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询价文件500元人民币,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18日9:3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召开开标会议,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音乐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1
项目联系人:张玮
联系电话/传真:024-31918388-330/024-31918309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