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金华智园置业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本项目招标代理事宜。就兰桂院小区物业管理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来参加。
一、招标项目概况:
1、兰桂院项目位于义乌街以西、龙川路以北,项目总用地91亩,该项目划分为A、B、C三个区块,总建筑面积15.8万平米。其中A区为小高层区域,共有建筑16栋,总占地约65亩,其中2幢9 层, 5幢10 层,6幢11 层, 1幢13层,1幢16 层,1幢18 层,总建筑面积约12.3万平方米,安置住房为708户,地下车库一层,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 绿化面积1.08万平方米,小区共设置3个出入口;B、C区块由8幢多层建筑组成,总建筑面积为3.6万㎡,绿化面积0.44万平方米,安置住房为258户。
2、小区内设有消控室一间,总配电房四间(其中B、C区块一间)、各幢小区配电房及楼层配电间等所有配电设施 。
3、小区设有设备:电梯41台、弱电智能化系统、防排烟系统、无负压供水设备、供配电系统 、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
4、期限:兰桂院小区最后一期工程交付满两年
5、项目分三期交付,BC区块多层建筑为第一期;A区块二标段(2#-7#、14#、16#)8幢及地下室为第二期;A区块一标段(1#、8#-13#、15#)8幢及地下室为第三期,期限按分期实际物业相关人员进驻时间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下列全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
2、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164号令)规定的叁级及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4、外地企业需按外地进金物管企业要求进行备案。
三、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的以下资料(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5)外地企业需提供进金备案表。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2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6:30
地点:金华市双溪西路620号开发区小区西辅楼1楼
六、投标人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以银行转账形式从企业基本户汇出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整
截止时间:2017年8月2日(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指定帐户:开户名: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号 1208 0170 2920 0117 673
联系电话:89155052
注: 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在“用途”栏中注明以下内容:拟投标项目名称(或标段)的名称(例:兰桂院小区物业管理重新招标,若工程名称过长可简写。)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于2017年8月3日15:00分前交至金华市双溪西路620号开发区小区西辅楼2楼。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8月3日15:00分
开标地点:金华市双溪西路620号开发区小区西辅楼2楼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金华智园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晓星 联系电话:89127346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弟
联系电话:0579-82410965 传真:0579-82410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