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玉财采监备(【2017】197)号批准,现就玉环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玉环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采购单位:玉环市公安局;
3、采购规模及内容概述:玉环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内容和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4、采购预算价为:330万元(含税),即110万元/年(含税);
5、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6、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100%;
7、采购标段数:1个标段;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服务期限:招标服务期限三年;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基本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具备三级物业资质及以上资质。
3、投标企业应具有从事物业管理服务三年及以上经历。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它条件: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7 年 月 日至 2017 年 月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垟青大厦5号楼3B403室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海永 联系电话:0576-87217575、13967677682
3、标书售价(元):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①供应商单位介绍信及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③供应商企业单位简介;④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⑤授权委托书;⑥报名表。⑦其他相关材料(如有)。以上资料中所需证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将上述资料整理后装订成册,经核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整。
交付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须电汇或银行转账到达指定帐号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玉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港支行
银行账号:21000164114689(注: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特别说明:投标人需在保证金转账备注处标明所投标项目编号。
投标保证金退回: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提交收据和本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温馨提示:退投标保证金时,在收款收据发票上的“项目摘要”一栏中推荐写“退还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17年 月 日10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三),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17年 月 日10时30分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三)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其他说明
(1)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规定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jsp/sup/enrol/sup_reg_flow.jsp)进行注册。
(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自行到项目现场踏勘,投标人应仔细勘察现场,掌握本项目的内容,准确编制报价。投标人未勘察现场、未仔细勘察,造成对项目内容理解不全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九.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垟青大厦5号楼3B403室
联系人:林海永
财务电话:0576-87217575
传 真:0576-80767722
技术疑问:0576-87217575
招标人:玉环市公安局
联系人:柯先生
联系电话:13736508555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玉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谢科长
联系电话:0576-87250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