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恩施市华硒批发市场(二期)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恩施市华硒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于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13日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恩施市房地产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因报名家数未达到法定家数,现发布二次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舞阳坝街道办事处马鞍山41号;
2.2建设规模:恩施市华硒批发市场二期,建设商业综合体一栋,门店22栋,项目总用地面积57767.27m2,总建筑占地面积22527.5m2,总建筑面积110227.28m2。
2.3招标范围:物业管理服务全部内容。
3.项目预算:2.50元/平方米/月(供应商报价不能超过此预算,凡超过此预算的投标无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良好,且具有物业管理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4.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拟派的工作人员须是本公司人员;
4.3投标人具有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各类专职人员;
4.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在本项目所在地或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拟派本项目经理近两年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4.6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7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系统信用信息公示查询网址:“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投标人于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21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和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到恩施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进行资格审查,然后持报名登记表(见公告后附件,投标人自行下载一式叁份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物业管理科资格审查合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或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17 年8月7日15时00分,地点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202开标厅。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恩施市房地产信息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恩施市华硒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朱女士
联系电话:134697213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恩施市沿江路夷水仙居3栋一单元401室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718-8028605
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