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受 汕头市澄海区溪南镇环境卫生管理所的委托,对 汕头市澄海区溪南镇道路保洁市场化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15-201707-07016-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区溪南镇道路保洁市场化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348,781.25
四、采购数量:3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汕头市澄海区溪南镇道路(包括路面、路肩、绿化带、牛皮癣、杂草、杂物清理等)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作业服务。
序 号 | 地点 | 保洁内容 | 数量 | 单位 |
1 | 溪南镇 | 水南路 | 49325 | ㎡ |
2 | 新美路 | 52900 | ㎡ | |
3 | 金山路 | 31850 | ㎡ | |
4 | 金溪路 | 103575 | ㎡ | |
5 | 南美路 | 37450 | ㎡ | |
6 | 联青路 | 16000 | ㎡ | |
7 | 文化路 | 12675 | ㎡ | |
8 | 催厝港路 | 11200 | ㎡ | |
9 | 金溪灌渠 | 8325 | m | |
10 | 隆都大排沟 | 3700 | m | |
备注:以上面积只供参考,实际作业面积与参考面积不符的,以实际作业面积为准,采购人不另拨经费,上述路段所涉及的路肩包括在本次招标的范围内,中标人须对路面、路肩、绿化带、牛皮癣、杂草等进行清扫保洁,金溪灌渠和隆都大排沟包括水面保洁和水面两侧斜坡、堤围垃圾收集转运。 |
2、项目地址:汕头市澄海区溪南镇辖区内;
3、 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编号:2017240。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评定)颁发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环境卫生经营性服务行业资质认定书》或《环卫行业经营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供应商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近三年,查询对象包括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4、供应商须在汕头市澄海区溪南镇内有固定的办事机构或承诺在汕头市澄海区溪南镇内依法登记设立固定的办事机构并在当地纳税(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承诺函)。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颁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有效的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评定)颁发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环境卫生经营性服务行业资质认定书》或《环卫行业经营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须提供);
7、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8、提供在汕头市澄海区溪南镇内有固定的办事机构或承诺在汕头市澄海区溪南镇内依法登记设立固定的办事机构并在当地纳税的相关证明资料或承诺函;
9、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交验,资料不全者拒绝受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7月17日 至 2017年07月21日 期间(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8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十、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8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7 月 17 日 至 2017 年 07 月 2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0754-85861273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汕头市澄海区溪南镇环境卫生管理所 | 联系电话:0754-85312689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
联系人:金栋明 | 联系电话:0754-85861273 |
传真:0754-85874173 | 邮编:515800 |
(三)采购人:汕头市澄海区溪南镇环境卫生管理所 |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溪南政府内 |
联系人:郑国胜 | 联系电话:0754-85312689 |
传真:0754-85308388 | 邮编:515829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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