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麒麟花园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南山区麒麟花园业主委员会就深圳市南山区麒麟花园物业管理单位选聘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麒麟花园物业管理。
二、 项目概况:麒麟花园系商品房住宅小区,总占地面积131316.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2313.68 平方米
三、 招标范围:,其中,高层住宅 157463 平方米,多层住宅65000平方米,商业14502 平方米
四、 服务年限:三年。
五、 项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
六、 预计接管日期:2017年7月
七、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在深圳市注册的、具有国家一级物业管理资质的企业,同时具有有效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系列认证证书。
2. 拟派项目经理或物管负责人必须有物业管理师资格,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类型和规模的物业项目管理经验,且具有本单位近两年不间断社保证明;
3. 具有建筑面积25万平米或以上单项住宅物业管理经验,管理项目中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似物业项目,且有良好管理业绩;
4. 投标单位具有相关服务的经验,必须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物业管理内容和要求;
5. 有酬金制合约服务经验,且能接受酬金制合约;
6. 不存在侵占或挪用合约物业业主的物管费、专项金、公共收益等款项的行为;
7. 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8. 投标企业不得为挂靠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投标人必须接受本物业小区所有管理费用实行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账户共管;
10. 投标人愿意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招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中标人应承担本次招标工作中的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审费、招标专项法律服务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八、 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三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5. 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资格证明、业绩证明及社保证明;
6. 企业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合同);
7. 无不良行为的承诺书(格式自拟)、不存在侵占或挪用合约物业业主的物管费、专项金、公共收益等款项的行为的承诺书、接受小区所有管理费用实行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账户共管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8. 说明:
(1)投标申请人提供以上资料均为一式1份,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所有的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同时携带原件交招标人审核(审核后退回原件)。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报名都将被谢绝。
(2)投标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并报请市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九、 评标方式:
本项目招标工作小组将依据《实施若干规定》第六十六条、六十七条相关规定,采取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单位。
评标人员及评标标准:
评标委员会共计5人:由业委会推选1名委员和4名专家组成,4名专家从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家库中抽取。投标人需制作标书正本1套,副本4套,共5套。需在标书封面注明正本及副本,有出现正、副本偏差,以正本为准。
十、 时间、地点安排:
1. 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挂网公示: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8月3日;
2. 接受报名时间:2017年8月4至2017年8月10日17点前;
3. 确定入围单位并发放招标文件: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4日
4. 入围物业企业编写标书: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9月4日;
5. 截止收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5日15点;
6. 抽取专家评标:2017年9月4日;
7. 评标、定标,确定中标单位:2017年 9 月 5 日。
十一、 其他:
1. 本招标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本公告的权利,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投标工作开展的时间、地点为预先拟定,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变更,并进行通知。
2. 不集中举行答疑会;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十二、 招标人:深圳市南山区麒麟花园社区第五届业主委员会
招标代理: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地点: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延芳路63号(深水楼)
联系人: 胡淳
联系电话:15815558810/22385952
开标安排:开标时间及地点,由招投标代理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