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河西环保局物业服务及食堂服务(项目编号:HXGPC-2017-Z-0078)更正公告 受 天津市河西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委托,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河西环保局物业服务及食堂服务 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一、原公告主要内容1.采购项目名称:河西环保局物业服务及食堂服务2.采购项目编号:HXGPC-2017-Z-00783.首次公告日期:2017-06-22二、更正事项和内容1.更正事项:(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应于2017年6月30日前(含2017年6月30日)交纳投标保证金15000元,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是指未按指定时间前到账、未按指定金额提交、未按指定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现修改为:“投标人应于2017年8月7日前(含2017年8月7日)交纳投标保证金15000元,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是指未按指定时间前到账、未按指定金额提交、未按指定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原招标文件中:(四)付款方式:下一季度的第一月份的15日前,支付上一季度的物业费,其中食堂费用按月据实结算(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现修改为:(四)付款方式:按月支付物业费,其中食堂费用按月据实结算(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在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河西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301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300元人民币,标书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注:当招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文件如有差异时,以纸质文件为准(4)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8-14 09:00 (5)开标时间: 2017-8-14 09:00 (6)更正日期:2017-07-282.更正日期:2017-07-28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联系人: 徐女士 阎女士2.联系电话:022-23278227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西区环境保护监测站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前进道31号3.采购人联系人:陆老师4.采购人联系电话:28013694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河西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301室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278227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220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jhexigp@163.com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农业银行天津云翔大厦支行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02150101040011722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更正公告内容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公开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天津市河西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或 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七、质疑、投诉方式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河西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和 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原公告链接: 天津市河西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河西环保局物业服务及食堂服务 (项目编号:HXGPC-2017-Z-0078)公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下载HXGPC-2017-Z-0078招标文件.doc附件下载:附件:更正公告回执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7月28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河西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河西环保局物业服务及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编号:HXGPC-2017-Z-0078)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2017年0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