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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北路电信大楼外墙清洗

2017-07-28 15:19:16|作者:清洁吧

2017年中国电信昌吉分公司延安北路电信大楼外墙清洗项目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2017年中国电信昌吉分公司延安北路电信大楼外墙清洗项目(比选编号:0651-17111523),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 建设规模: 本工程施工项目预算金额约为55200元(含税价),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实际委托为准。

1.2 比选内容:本次比选内容为昌吉市延安北路电信大楼外墙清洗项目。

1.3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1.4计划工期: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完成。

1.5实施区域:昌吉。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55200元(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不得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否则将否决其参选。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若“三证合一”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2.1.1参选人须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能力(具有高层清洗的经营范围)。

2.1.2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全国范围内同类工程(高层清洗)的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参选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所提供的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开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3信誉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

(6)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待查)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7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比选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的参选,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纸质比选文件

4.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7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6时 0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鸿瑞豪庭4号楼2304


4.1.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持以下文件现场购买比选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

2)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1.4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 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参选人承担。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参选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月 日16时00 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昌吉市延安北路38号5楼会议室。

5.2本项目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结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____(____)、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caigou.chinatelecom.com.cn:8001/ESCM/account/login.do或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网址))上发布。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比选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参选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参选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昌吉市延安北路38号

比选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鸿瑞豪庭4号楼2304

邮 编:830002

联 系 人:叶滨城

电 话: 0991-4863333

传 真:0991-4863333

电子邮件:174090900@qq.com

开 户 名: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 户 行:农行乌鲁木齐新华北路支行

账 号:30016201040006732




比选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