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西岗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的委托,为2017年大连市西岗区环卫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XINB20170405
二、招标内容:
不锈钢垃圾容器50个、果皮箱150个、白钢地埋垃圾桶(双式桶)400组购置及配套安装。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货物,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货物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货物。
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三、投标人的资格: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合法有效授权;
(3)外地企业须有在大连工商部门注册的服务机构,非供应商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委托的售后服务机构成立时间至开标之日止不低于一年)。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截至2017年8月3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21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7年7月14日起至2017年7月21日止每天9:0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
六、报名要求: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售后服务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携带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双方公章的委托协议),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7年8月4日13:00至13:30,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12)(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九、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7年8月4日13:30(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2017年8月4日13:3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十一、招 标 人:大连市西岗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十二、招标代理人: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穆翠 电 话:0411-62630707
传 真:0411-62630707-605 电子邮箱:dl_xinbang@126.com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安乐街29号一方国际公寓1612室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中山支行600867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