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环卫所垃圾压缩站除臭设备采购项目(重招)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受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的委托,对花都区环卫所垃圾压缩站除臭设备采购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722-176FE557GZB-1
二、采购项目名称:花都区环卫所垃圾压缩站除臭设备采购项目(重招)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90.0000
四、采购数量:2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内容 |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 项目完成时间 |
垃圾压缩站除臭设备采购项目 | 90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 |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营业执照须具有环保(化工)等相关产品批发或零售的营业范围。
4. 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小企业联合体除外)。
6.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投标人需提供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凭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负责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事业单位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合格投标人证明资料以及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复印件须注明 与原件相符 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报名现场核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含图纸清单)售价¥300.00 元(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100元/套)。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损坏或丢失负责,并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07-28至2017-08-17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08-18 10: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7楼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7-08-18 10: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7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07-28至2017-08-04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 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大华二路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电话:020-86884208 | |
传真:020-36807728 | 邮编:510800 | |
(二) |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642820-842 | |
传真:020-83642820-804 | 邮编:510095 | |
(三) |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642820-842 |
附件: | ||
发布人: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 ||
发布时间:2017-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