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迁安市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开荒保洁及物业服务项目
二、招标文件编号:Z1302831700011001
三、采购人基本情况
采购人名称:迁安市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迁安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殷亚平
联系电话:18103250152
四、采购代理机构基本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迁安市创客广场(市政府西院)A-2036房间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志国 杨宏伟
联系电话:0315-8626839 0315-7637224 传真:0315-7601205
评标联系人:马艳华 李中兴
联系电话:0315-7662971 质疑电话:0315-7662971
五、项目概况:河北省迁安市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位于迁安市钢城大街南侧、国税局西侧,坐南朝北,占地面积17532㎡, 总建筑面积2618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356㎡,地下建筑面积5829㎡),北楼十二层、南楼六层、东西裙楼架空2层、地下一层,内设审判庭、调解室、办公室、会议室、设备用房和停车场等。
六、招标内容: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2、物业服务区域内公共设施、共用设备的运行管理及维修养护。3、物业服务区域内环境卫生的保洁和维护。4、物业服务区域内消防设备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5、物业服务区域内房屋及附属修缮。6、开荒保洁。7、停车场管理和设备维护。8、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做好安全保卫、日常安全巡查服务。9、会议服务。10、外墙及玻璃清洗。11、消毒及防蚊虫、灭鼠服务。12、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绿植租摆和养护。 13、物业档案资料的建立、整理、保管及有关物业服务费的账务管理。14、协助管理本物业内业主单位主办或承办、协办的各种会议、报告等活动。15、协助管理物业服务区域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的监督管理。16、招标人认可的,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其他事项。17、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后,认为有必要交物业公司管理的其它项目。18、法律、政策和合同规定的其他服务类项等(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七、服务期限:
1、开荒保洁:合同签订后,接采购单位通知30日内完成审判楼的开荒保洁工作;
2、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接采购单位通知后7日内全部人员必须到位,自人员全部到位开展工作后服务两年。
八、项目最高限价:贰佰叁拾伍万伍仟元整(2,355,000元)。
九、采购用途:开荒保洁及物业服务
十、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十一、开标地点: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1)(迁安市人民政府西院迁安市创客广场A-2026)。
十二、评标地点: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室(1)
十三、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2017年07月07日至2017年07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废标原因:经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本次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进行认真细致评审,由于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政府采购法、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及评标办法的规定,一致认定本次招标为废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华、郭黎明、李满、李晓会、李殿彬(采购单位代表)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5-7601205传真:0315-7601205
如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内容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相关询问及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迁安、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政府采购网。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