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河西区天塔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天塔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和编号1.项目名称:天塔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HXGPC-2017-Z-0093二、项目内容1.项目内容:物业服务 一项;主要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第1包物业管理服务28.8396三、项目预算28.8396万元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家为小、微企业的,投标总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投标总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供应商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均须为中国境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优先选用节能环保产品。如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范围,则使用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供应商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均须为中国境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优先选用节能环保产品。五、供应商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在国家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2、投标人须具有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3、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受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须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受权人一致)参加开标会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否则投标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其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书(投标人自行编制)。5、投标人所配服务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且上齐各种保险(包括意外伤害险),中标后在物业服务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任何问题(包括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单位一方承担,与采购方无关的书面承诺书(投标人自行编制)。6、投标人如为外地企业须提供到天津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备案资料证明(提供资料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7、投标人须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8、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应在有效期内)。9、投标人应提供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最新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10、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2017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或2016年7月至12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12、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纪录(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1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均须为中国境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优先选用节能环保产品。如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范围,则使用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7-28 到 2017-08-04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河西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301室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场购买(不支持邮寄)。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200.00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2017-08-21 09:002.开标时间: 2017-08-21 09:003.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河西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301室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联系人:徐女士 阎女士2.联系方式:022-23278227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西区天塔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环湖中路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刘老师:15302140606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河西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301室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278227十一、质疑、投诉方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河西区天塔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十二、公告期限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十三、其他事项采购文件下载HXGPC-2017-Z-0093招标文件.doc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