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预览
湘潭县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及易俗河镇部分小区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湘潭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就湘潭县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及易俗河镇部分小区清扫保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2017】071720,委托代理编号:LYZC-170770)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具有服务能力的投标人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及易俗河镇部分小区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1、采购预算:33926022元(两年合计)(16963011元/年,其中第一包:4741153元/年,第二包:4953561元/年,第三包:4943829元/年;第四包:2324468元/年)
2、分包情况:
项目标的 | 服务面积(㎡) | 服务年限 | 采购预算(元) |
第一包:湘潭县城区部分主次干道(郁金香路等)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 776553.8 | 两年 | 9482306 |
第二包:湘潭县城区部分主次干道(荷花路等)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 769628.66 | 两年 | 9907122 |
第三包:湘潭县城区部分主次干道(画眉路等)及背街小巷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 706781.95 | 两年 | 9887658 |
第四包:湘潭县易俗河镇社区、安置区及部分小区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 331996.5 | 两年 | 4648936 |
注:为保证服务的质量,本项目分为四个包,要求投标人整体投标,分包报价;中标原则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中标,分数最高的中取第一包,依次类推。
三、服务范围:湘潭县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及易俗河镇部分小区清扫保洁服务;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2营业执照(具备相关营业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1.4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针对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
1.5具备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若投标人已在工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手续的,只需提供办理“三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从2017年7月28日起至2017年8月4日(法定工作日),每日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7时30分(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兹定于2017年8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湘潭县分中心开标室(湘潭县易俗河镇杨柳路)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湘潭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地 址:湘潭县易俗河镇海松三路
电 话:徐泽鑫
联 系 人:0731-5711137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
联系人:张玲 邓超
联系电话:0731-58610173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