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某机关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磋商。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GAJW-2017FW-04
二、采购项目名称:政府机关大楼保洁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9.36万元/年;人民币18.72万元/两年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服务内容:广州市越秀区大楼保洁服务 一项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2、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3、项目类型:服务类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的投标。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8月1日9时00分起至 2017年 8月7日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以下证件到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楼E室),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
2、财务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
3、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4、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见附表)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为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表)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七、我公司只接受购买本磋商文件并按规定时间内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投标报价。
八、供应商必须在2017年8月10日下午17:00之前将磋商保证金足额汇至我司账号。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11日上午 9:30 时(注9:00时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十、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楼E室
十一、磋商时间: 2017年 8月11日上午9:30时
十二、磋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楼E室
十三、磋商文件公示/下载:
磋商文件公示期为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3日三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章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
电话: | 020-62313760-802 | 电话: | |
传真: | 020-62313719 | 传真: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楼E室 | 联系地址: | |
邮编: | 510610 | 邮编: | |
开户行: | 招商银行广州分行体育西路支行 | ||
帐号: | 120910640210901 |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1日
政府机关大楼保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AJW-2017FW-0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