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二次)
1、大丰区城东实验小学物业保洁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 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2.1 项目名称:大丰区城东实验小学物业保洁项目
2.2 工程地点:大丰城东实验小学
2.3 投资额:约9万元
2.4 服务期:一年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不包括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
3.2投标人具有三级(含暂定级)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
3.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物业经理证书;
3.4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各项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17年8月4日18:00时前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包含有效的电子信箱信息、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东方1号创意小镇9-2号楼409室报名。
6、本工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作为评标办法。
7、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招标网(网址:http://)。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城东实验小学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105113680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