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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用品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7-07-31 11:40:41|作者:清洁吧

河南华豫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乡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对新乡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用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信誉良好、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公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新乡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用品采购项目(二次)

1.2 采购编号:HYZD-2017-090

1.3 采购内容:新乡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用品(详细内容见谈判文件)

1.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

1.6 质量标准:合格

1.7 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3供应商应信誉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4提供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含法人、法定代表人);

2.5供应商应为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经销商,授权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经营授权委托书;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应为独立供应商,中标单位不得将项目外包,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如造成不良后果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报名须知:

3.1 报名时间:2017年 7 月 31 日至2017年 8月 2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3.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8月7日 上午09:00

3.3 报名及出售谈判文件地点:新乡市新飞大道与德源路交汇处高新区政府办公楼一楼北1-9会议室;

3.4 出售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 7月 31 日至2017年8月 2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3.5 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授权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经营授权委托书;

注:对供应商报名资料的审核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

(以上文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壹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 自报名之日起经确认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购买谈判文件;

4.2 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4.3 开标时间:2017年8 月 7日上午09:00

4.4开标地点:新乡市新飞大道与德源路交汇处高新区政府办公楼一楼北1-9会议室 。

其他有关事宜: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的响应性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____》、《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乡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攸先生电 话:15690792102

地址:新乡市牧野区荣校路229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华豫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13043996612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亚圣投资大厦11楼

新乡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河南华豫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