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海盐县财政局批准,现就 海盐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盐政采(2017)A39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序号采购内容▲预算(最高限价)1海盐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82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特殊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物业服务企业叁级(含暂定)及以上资质。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1、报名: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报名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政采云用户”登录后进行报名) 说明:未在注册的投标人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后再行报名,注册地址:http://www.zjzfcg.gov.cn/new/ 。2、招标文件的获取(网上下载):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 (须完成正式供应商注册)3、报名时间:2017年 07 月 28 日至2017年 08 月 03 日。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免。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7年 08 月 18 日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窗口(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行政审批中心北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 08 月 18 日9:00时在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开标(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行政审批中心北楼),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招标文件及报名表下载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十一、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海盐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吴雅妮 联系电话:0573-86177660 2、集中采购机构: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行政审批中心北楼 联系人:姚丹丽 联系电话:0573-86117857 传真:0573-86117857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海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3-86122512,0573-86111614 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 年07月28日附件信息:0728盐政采(2017)A39海盐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doc342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