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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温泉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7-07-31 14:42:50|作者:清洁吧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桃源县温泉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  已由 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桃发改招〔2017〕40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法人为桃源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项目编号:SZJXCD2017-GG07,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桃源县温泉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施工工程;

2.2建设地点:桃源县热市镇境内;

2.3建设内容:水土保持林123.18h m2,经果林125.62h m2,小型水利水保工程44处等。

2.4计划工期:总工期150天。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

3.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已在国家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了信用档案,未在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其资质、业绩、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安全员等)资历在评标时不予认定。

3.4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以注册证书为依据);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证书为依据),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的社保为依据,并提供社保个人账户官网打印件及查询网址,网上不能查询的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不能查询的有效证明,下同),无在建项目。

3.5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为依据),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6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岗位资格证(以证书为依据),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于2017年 7 月 31 日~2017年8 月 4 日(节假日、双休日休息),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桃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清单及相关资料由招标人提供,由投标人自行复印,费用自理。

 5 、投标人的限定

5.1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否则其投标无效。

5.2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不能有在建项目(指在本项目招标期间,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以《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桃源县招标投标 管理 办公室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下列媒介发布: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桃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 1 、联系方式

投标人如需进一步获取相关的招标信息可与下列单位联系咨询:

招  标 人:桃源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电 话:13974217591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毛伟杰

电     话:0736-7729108

传      真:0736-7729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