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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裕都温泉花城项目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2017-07-31 15:27:31|作者:清洁吧


商河裕都温泉花城项目物业服务采 购 公 告商河裕都温泉花城项目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人单位名称:山东裕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项目说明项目名称:商河裕都温泉花城项目物业服务;项目内容:本项目共三期,一期、二期为多层普通住宅及商业用房,三期为高档别墅区,包含双并、叠加联排型。总建筑面积92766.0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5997.17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5230.96平方米。。招标内容:本次项目为商河裕都温泉花城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内容包括:物业管理区域的安保、保洁、绿化、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及水、电、物业费的收费等。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164号令)规定的叁级及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3.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济南市商河县商中路时代商务中心908室。3. 投标人领取采购文件时,须向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领取手续: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半年内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签,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价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3.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3.3投标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164号令)规定的叁级及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7年8月14日上午09:00-09:30 在商河县商中路时代商务中心908室接收报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8月14日上午09:30。七、开标日期、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于2017年8月14日上午09:30 在商河县商中路时代商务中心908室举行开标会议。八、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我方取得联系。代理单位:山东兰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主任;电话:0531-58192231;13589015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