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临安市人民法院二.采购项目名称:临安市人民法院201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采购项目编号:LZC-GK-2017-82001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7-27五.更正理由:为确保采购需要。六.更正事项:1、采购文件P12“第五条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评审的所有投标人以报价由低到高推荐预成交供应商。”更正为“第五条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评审的所有投标人以总分由高到低推荐前两名为中标候选人。”2、采购文件以本更正公告附件为准,3、其他内容与原公告一致。七、其他事项:无八、见招标文件:附件1:临安市人民法院201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招标文件.doc九、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临安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地点:临安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窗口(浙皖农贸城三楼)联系人:王晖联系电话:0571-23616016传真:0571-23616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