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辽宁民建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市于洪区北方锻造厂委托,对沈阳市于洪区北方锻造厂清洁能源与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LNMJ-0731-2017)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名称要求包一(节能燃气工业炉及辅机)1.1燃气室式炉,最大装载量20T/台*2台。1.2燃气室式炉,最大装载量2.2T/台*2台。1.3燃气台车退火炉,最大装载量20T/台*1台。详见招标文件包二(相关附属供气设备及管道)2.1燃气设备及燃气管道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及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确保技术、装备、管理先进,质量可靠,信誉良好的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一个制造商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参与第2包投标竞争的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监检总局颁发的D级以上(含D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一类D1.二类D2)、3级以上(含3级)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报名地点 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起至2017年8月4日止(工作时间内8:30-11:30;13:00-17:0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如需邮寄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红星国际3号楼707室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制造商授权书(参与第1包竞争的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携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D级以上(含D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一类D1.二类D2)(参与第2包竞争的投标人须携带)、3级以上(含3级)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参与第2包竞争的投标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64甲1-2611室(海韵锦江国际公寓2611室) 五、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市于洪区北方锻造厂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民建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4-31812581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红星国际3号楼707室 邮 编:110025 日 期:2017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