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国道海吉星至黄金段清扫保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夏财采计[2017]00036号文的要求,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郑店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107国道海吉星至黄金段清扫保洁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前来竟投。
一、项目编号:HBGTS-TP2017-F1010
二、项目名称:107国道海吉星至黄金段清扫保洁项目
三、采购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四、预算金额:99.6万元;
五、投标人必要资质、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在武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经营范围;
2、具有武汉市城市管理局颁发的主干道《武汉市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资质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资格证书》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3、有能力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修剪、耕作、浇灌洒水、清运垃圾等设备(提供购买发票和车辆行驶证);
4、投标人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须要在本地有售后服务点(提供房产证或者租赁合同);
5、提供服务于本项目成员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6、提供近三年内有类似业绩,服务合同。
7、经营活动中无因投标人管理不当,造成重大交通事件、人员伤亡事故;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本项目公告期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名时提交)。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六、报名方式及谈判文件的领取:
1、2017年8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日止(北京时间)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在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报名。
2、文件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单位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装订成册留存)领取谈判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注:(申请文件必须一次性送达,不接受补遗文件,不按要求提交申请文件及相应的原件审验或原件提交不齐全的单位,将视为核查不合格,资格预审通过后方可领取谈判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8月7日下午14:30时
开标地点: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联投广场写字楼23栋2108室)
八、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郑店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艾主任 联系电话:87939608
代理机构: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联投广场写字楼23栋2108室
联 系 人:喻蒙 联系电话:027-87985448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1363102
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1日
郑店保洁公告.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