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紫江路市场 保洁、秩序维护工作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SGS-JN-2017-024招标编码:CBL_20170728_37422928
开标时间:2017-08-18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天津市津南区紫江路市场
资金来源: 其它
受天津市紫江路市场委托,天津融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津南区紫江路市场保洁、秩序维护工作实施采购。应采购人要求,为完善采购流程,本项目将参照政府采购形式实施公开招标,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发布信息。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津南区紫江路市场保洁、秩序维护工作
2.项目编号:RSGS-JN-2017-024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市场保洁、秩序维护工作。
2.本项目不接受外资或外资参股企业投标。
三、项目预算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 物业服务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3、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需持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或天津市物业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天津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证书》(提供《天津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证书》的,其证书上标明的工作单位须为投标单位或其天津分公司);
4、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17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和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成立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两个年度任一年度公司财务报表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上一个年度公司财务报表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7-28到 2017-08-04
【每日9:00-11:30,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海河创意中心(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9号)5栋325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于规定获取文件的时间内携带投标人资质要求中所有资料原件、《购买采购文件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领购。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8-18 09:00
2、开标时间:2017-08-18 09:00
3、投标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9号(海河创意中心)5栋325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程老师
2、联系方式:022-59606861转815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紫江路市场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津南区紫江路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孙老师 022-28527886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融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9号(海河创意中心)5栋325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59606861转815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紫江路市场、天津融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局主管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无
天津融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