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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管理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2017-08-01 10:43:27|作者:清洁吧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二.单一来源编号:dyly2017082116534058

三.采购项目名称: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自行组织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

物业管理费

1

4.6万元

物业管理费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我中心与省环保厅在同一大楼内办公(浙江环保大厦),省厅已于早年就成立了自己的物管公司浙江环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管公司主要是由膳食部、消控部、保洁部和保安部等多个部门组成,保障后勤工作。物管经费主要开支厅机关大楼综合管理、公用设备维保、大楼保洁、机关食堂运行管理等费用,所需费用由厅机关和共用的直属单位(包括我中心)来承担。实际操作当中无法进行政府招标采购和定点协议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环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吴振红

副主任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许佐民


《今日环境》杂志社

王希莉

中级

《今日环境》杂志社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自2014年起,该公司已作为省厅物业管理单一来源采购单位,报省财政厅备案。为了便于工作及管理需要,拟继续采用物业管理费单一来源采购。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联系人:俞桂英

联系电话:15958190777

传真:

地址: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冯华/马瑞敏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5741

传真:0571-87056984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附件信息:

信息来源:http://www.zjzfc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