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就苍南县龙港镇2017年度城区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 CNDL2017227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招标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1第一片区 (城西保洁区)1项1655.4074万本标项采购内容为苍南县龙港镇城西保洁区的环境卫生保洁服务,本次采购合同服务期限一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采购需求。/2第二片区 (城南保洁区)1项1523.1915万本标项采购内容为苍南县龙港镇城南保洁区的环境卫生保洁服务,本次采购合同服务期限一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采购需求。/3第三片区 (城中保洁区)1项763.9799万本标项采购内容为苍南县龙港镇城中保洁区的环境卫生保洁服务,本次采购合同服务期限一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采购需求。/4第四片区 (城北保洁区)1项763.0224万本标项采购内容为苍南县龙港镇城北保洁区的环境卫生保洁服务,本次采购合同服务期限一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采购需求。/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定资格条件:(1)企业经营范围应包含“环境卫生保洁”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内容(建筑物内部保洁除外);(2)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及管理团队其他所有人员(至少须包含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安全作业负责人1名、内部服务质量考核负责人1名,各岗位不得兼任)必须是投标供应商本单位(不含分支机构)的在职职工(在职情况以社保缴纳为依据),并且在投标供应商本单位(不含分支机构)的社保连续缴纳时间不少于12个月(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往前倒推计算),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 3、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投标截止之日前二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为准)。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1.报名/发售时间:2017-08-01至2017-08-0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2.报名/发售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大厅(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1室)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08-23 09:30:00七.投标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收标区(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八.开标时间:2017-08-23 09:30:00九.开标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5楼,具体开标室以当日4楼大厅电子公告牌指示为准)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100000.00元交付方式:电汇/银行转帐(非现金形式)收款单位(户名):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 工行苍南支行银行账号:1203 2840 2920 0215 844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b)企业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注:标书费采用电汇形式的,必须以公司账户打入,否则无法开具发票。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在报价分评审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4、供应商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层1701室),联系人:张女士、陈先生,联系电话:0571-85331293。 5、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允许获取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采购组织机构将统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一律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拒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存在采购文件中明文限制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进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9、本项目按照采购预算从高到低依次分为四个标项(片区),为了确保各标项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本项目四个标项将依次确定四个不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具体规则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与评分标准》。十二.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周昌军(13695715306)、谢武剑(13857110281)联系电话:0571-85830297传真:0571-85830295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楼2、采购人名称: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黄华潘联系电话:0577-64202114传真:0577-64202114地址:苍南县龙港镇镇前路195号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陈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传真:0577-59867927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48号(财税大楼四楼)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