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双凫铺镇人民政府双凫铺镇集镇保洁服务采购(二次招标)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7-08-0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宁乡县双凫铺镇人民政府双凫铺镇集镇保洁服务采购(二次招标)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宁乡县双凫铺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双凫铺镇集镇保洁服务采购(二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及预算:
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1、项目名称:双凫铺镇集镇保洁服务采购(二次招标)
1.2、项目标段信息:
标段名 标段编号 总价(元)
双凫铺镇集镇保洁服务采购(二次招标) | 1 | 1200000 |
1.3、项目其他情况说明:
⑴ 环境卫生保洁服务; ⑵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NXCG-GK-201707260092
委托代理编号:HNZTCG-GK-2017039
3、项目预算(元):1200000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4)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4.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由地级市(含地级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环卫清扫保洁业务相关的行业甲级(A级或壹级)资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壹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5、招标文件获取:
5.1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地点:
5.3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文件电子版请登录《中国湖南长沙市宁乡县政府采购网》(http://ningxiang.ccgp-hunan.gov.cn)和《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csggzy.gov.cn/)下载,凡未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并办理登记手续的,其投标恕不接受。招标文件每份400元。
5.4、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5.5、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 年 月 日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6.3、开标地点: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
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24000元)
7.2、缴纳时间: 年 月 日 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标段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标段名称。
账户名: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侯家塘支行
账 号:4316 5100 0018 1501 5148 4
7.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公告期限: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止(5个工作日)。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 | 宁乡县双凫铺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电话: | 13707480405 | 电话: | 0731-87051855;13974891742 |
地址: | 宁乡县双凫铺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宁乡县玉潭镇玉兴路玉兴安置区6号栋6楼 |
联系人: | 李佩 | 联系人: | 戴先生 |
备注:采购项目属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产品,应在招标公告中注明
附件:
双凫铺镇集镇保洁服务采购(二次招标)定稿---招标文件.docx |
招标公告(定稿).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