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广州市第三公共汽车公司中山大道东490号二层自编205号物业出租项目招租公告

2017-08-01 16:47:35|作者:清洁吧

广州市第三公共汽车公司(以下简称“招租方”)就中山大道东490号二层自编205号物业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或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参加。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 本次招租的内容

1.1物业情况:中山大道东490号二层自编205号物业出租项目,面积40.57平方米;

1.2竞价最低租金标准:第一年租金为2028.50元/月起;

备注:竞租方每月租金报价不得低于以上最低租金标准,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处理。

1.3租金价格涨幅:租赁合同期内,起租第一年度的月租金按承租方竞得价确定,第二年起每年度的月租金在上一年度的月租金基础上按5%上涨,以此类推;

1.4租赁合同期:三年。

备注:

(1)承租方不能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第三方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否则招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租赁保证金不予返还。

(2)承租方进行装修装饰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承租方所有改造装修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搬离、损毁。

(3)如承租方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前中止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1.5本次出租物业按现状进行交接。

2、意向承租方的资格条件

2.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

2.2意向承租方近三年经营不亏损、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报名、领取招租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3.1报名(招租文件)时间:2017年8月1日—2017年8月20日(节假日除外),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

3.2报名(领取招租文件)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泰沙路马岗顶4号三楼广州市第三公共汽车公司拓展分公司;

3.3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3.3.1 意向竞租人身份证原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3.2近三年经营无亏损记录证明(格式自拟);

4、竞租时间和地点

4.1应租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8月21日9:00至9:30(北京时间);

4.2竞租时间(应租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21日9:30(北京时间);

4.3递交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泰沙路马岗顶4号三楼广州市第三公共汽车公司拓展分公司会议室。

5、承租方必须足额提交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必须在竞租日前1天到达招租方帐户。

6、本次招租将于本招租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竞租。届时请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并携带身份证以供查验。

7、招租方将不负责承租方准备应租文件和递交应租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招租方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8.1 招租方名称:广州市第三公共汽车公司

招租方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88号东兴大厦西座201号

联系电话:020-87640532

联系 人:周小姐

邮 编:510075



广州市第三公共汽车公司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