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廉江市吉水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 廉江市吉水镇镇区道路、街道和镇辖行政村村道环卫保洁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440881-201707-281002-0013二、采购项目名称:廉江市吉水镇镇区道路、街道和镇辖行政村村道环卫保洁服务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386,681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六、供应商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资质证书》;4、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注:由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受理出具,如没注明有效期的,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查询内容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购买本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核对):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3、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核对);报名授权代表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注:报名授权代表必须是拟派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2017年1月-5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核对)。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8月01日 至 2017年08月07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湛江市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湛江市人民大道中路33号一号楼404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1日15时30分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湛江市人民大道中路33号湛科大厦405室十、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1日15时30分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湛江市人民大道中路33号湛科大厦406室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8 月 01 日 至 2017 年 08 月 07 日止。十三、联系事项(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叶小姐联系电话:0759-3389936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759-6897251(二)采购代理机构 :湛江市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湛江市人民大道中路33号一号楼404室联系人:李宇山联系电话:0759-3389936传真:0759-3389936邮编:524000(三)采购人:廉江市吉水镇人民政府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吉水镇吉水圩联系人:李运生联系电话:0759-6897251传真:0759-6897251邮编:524471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布人:湛江市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17年0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