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名称:海盐县人民检察院二.采购项目名称:海盐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三.采购项目编号:盐政采(2017)A39号四. 投标截止时间:2017-08-18五. 开标地址: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六.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7-07-28七.更正理由:因招标需要。八. 更正事项:因招标需要,对《海盐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盐政采(2017)A39]》的招标文件“《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要求作如下修改:删去第三条特殊资格要求“3、投标人特殊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物业服务企业叁级(含暂定)及以上资质。”九.联系方式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行政审批中心北楼联系人:姚丹丽联系电话:0573-861178587传真:0573-861178587 附件信息:0802盐政采(2017)A39海盐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