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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之江文化创意园物业管理项目

2017-08-03 09:59:54|作者:清洁吧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杭州之江创意园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于杭州之江文化创意园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ZJHY2017-WYFW017

二.征求意见范围:

1. 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 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3. 是否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以及影响政府采购 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2017-08-08

2、意见递交方式:书面或邮件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4、联系人:章凌宇

5、联系电话:15268123296

6、联系邮箱:330615180@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和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以书面形式递交,并请于2017年8月8日下午16时00分前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江干区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3幢13楼业务一部)(投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330615180@qq.com(附相关资料扫描件),并在相关材料中告知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2、各潜在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3、潜在投标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五、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款第三项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5、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