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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园博园周边市政道路人工清扫保洁项目招标公告

2017-08-03 10:48:13|作者:清洁吧

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7(035)号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园博园周边市政道路人工清扫保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园博园周边市政道路人工清扫保洁项目 

1.2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7(035)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基本概况:本项目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园博园周边市政道路人工清扫保洁项目,包括雁行路(原新港八路东延)、如舞路(原长空路)、舜华路(原苑陵西路)、重英街(原领航路)、雍州路(原航兴路)、乔松路(原航虹路)、梅河路(原梅河东路)、银港大道(原梅河西路)8条市政道路人工清扫保洁工作。 

2.2具体内容及数量:指定区域内的日常道路清扫保洁,公共外环境卫生,沿街果皮箱、环卫工具箱、钩臂箱等市政环卫设施的清洁管理,小广告清除,除雪,防汛(包含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外的市容环境卫生维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采购预算: 

2.3.1人工清扫保洁费用一级道路每班单价7.63元/m?·年,二级道路每班单价6.04元/m?·年,三级道路每班单价5元/m?·年。 

2.3.2机扫人工保洁费用一级道路每班单价4.83元/m?·年,二级道路每班单价4.14元/m?·年,三级道路每班单价3.62元/m?·年。 

2.4劳务作业质量要求: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 

2.5承包期限:3年。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7其他情况说明: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2016年度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从成立起财务状况报告)。 

c.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 

d.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清扫保洁物业管理等相关内容,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3.3供应商须具有由检查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 

3.4供应商具有依法取得的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3.5供应商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招标网()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6供应商需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清扫保洁类似业绩。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3日起至 2017年8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港大道与星港路(原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4.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5其他有关事项:领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授权委托书。 

②法人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及受托人身份证。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⑤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 

⑥2016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从成立月份算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⑧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一份。 

⑨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⑩《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招标网()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 

以上证件授权委托书、《书面承诺声明》留原件,其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8月25日上午9时30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港大道与星港路(原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5.3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6.3 其他有关事项:无。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569155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区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53360706 

联系地址: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53号2号楼9层(科学大道与瑞达路交叉口向东500米中原广告产业园) 

邮政编码:450000 

公司网址:http://hnqs.zzjs.com.cn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