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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1301851700932001石家庄市鹿泉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保洁设备购置项目采购公告

2017-08-03 14:07:35|作者:清洁吧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鹿泉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海山大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 0311-8201898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1-89252009


采购数量:一标段:便道扫路机;二标段:高压冲洗路面养护车; 三标段:垃圾清运配套车

采购用途: 垃圾清运

项目实施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日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或经销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符合要求的拟投标车辆的公告(二标段、三标段)、免征证明文件(二标段);3、提供五星级售后服务标准证书;4、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认证。5、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且生产范围内包含招标内容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报名时需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投标车辆的公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二标段、三标段)、免征证明文件(二标段)(复印件加盖公章)、产品制造商通过五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明(一、二标段)、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时提供)。

注:厂家和代理商同时报名,以较早者为准。报名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两套,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08月03日至2017年08月0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02:00-05:0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招标代理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确认后投标人方可确认下载 。

招标文件售价:500人民币/标段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1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7年09月0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标法

项目联系人: 李玉霞

联系电话:0311-89252009

传真电话:0311-89252009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92520009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备注: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投标单位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后即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登录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请及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进行注册(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5138702),未及时注册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2、本次招标文件实行网上发售,因此涉及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各投标人领取文件后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信息,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