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 | 常青街道 |
2 | 委托人 | 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办事处 |
3 | 集中采购机构 | (1)名 称: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2)地 址: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3)网 址:www.bhggzy.cn (4)联系人: 许恋恋 联系电话:63357533 |
4 | 项目名称 | 常青街道机关办公区保洁服务采购 |
5 | 项目编号 | 2017BHFJ0517 |
6 | 采购内容 | 常青街道办公楼五层约4500平方、办公大院道路及场坪面积约1500平方的清扫保洁服务招标,服务期限为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 |
7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8 | 项目预算 | 100,000元 |
9 | 资金来源 | 采购人自筹 |
10 | 包别划分 | þ不分包 □分为 个包 |
11 | 付款方式 | 由甲方根据服务考核情况每半年和乙方单位结算,分别于半年服务期满后10日支付前半年服务费用,即中标价的50%。 |
12 | 联合体竞标 | □允许 þ不允许 |
13 | 竞标有效期 | 竞价后60天 |
14 | 服务地点 | 包河区常青街道 |
15 | 服务期限 | 一年,合同到期之后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一年。 |
16 | 保证金缴纳及注意事项 | (1)竞标保证金金额: 2,000元(竞标人已签署“投标保证金(协议)”,免交该项目竞标保证金)。竞标保证金需从竞标人(公司)基本账户中单笔足额转出 。 (2)缴纳方式:转账、电汇 (3)户名:合肥市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4)账号:详见项目详情中虚拟子账户 (5)开户行:光大银行四里河支行 (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中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 ②竞标人在招标活动中存在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③竞标人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 前次采购失败的,采购中心将退还竞标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竞标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前,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竞标保证金账号重新缴纳竞标保证金。 竞标供应商请注意:采购中心竞标保证金缴纳帐号采用动态虚拟帐号,项目采购失败后,竞标保证金缴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竞标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时,注意勿将竞标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 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号的,竞标保证金无效。 |
17 | 答 疑 | (1)竞标人对网上竞价需求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当在报价截止前1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向采购人和采购中心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2)采购中心对竞价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对竞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竞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中心不承担竞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3)文件技术条款由采购人负责解释,如设备(器材)品牌、规格、参数、技术要求等;采购中心负责解释文件中的商务条款。 |
18 | 勘察现场 | 自行勘察 |
19 | 现场询标时须出示 |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
20 | 评标地点 | 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大道与繁华大道交口)包河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评标室。 |
21 |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 北京时间2017年08月14日 14:30至2017年08月14日 15:00(以系统时间为准) |
22 | 开标时间 | 北京时间 2017年08月14日 15:00(以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
23 | 评审方法 | 有效最低价评标法,详见竞价文件第三条:竞价与评审。 |
24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向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合同价 10 %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电汇,项目履约保证金如在1000元(含)人民币以下,免收) |
25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姓 名:许峰 联系电话:18919687175 |
26 | 竞标人资格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业绩:近3年内(2014年8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过单项合同不低于8万元的保洁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竞价文件第2条第2款第5项要求); (4)竞标人授权代表须是竞标单位的在职员工,必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连续3个月的竞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2017年04月至2017年08月)复印件或影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它资质要求: |
27 | 竞标人须提交的竞价资料 (响应文件) | (1)竞标授权书,授权书后面还需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竞标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无须社保证明,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竞标函; (5)报价书及投标分项报价表((报价书及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采用竞价文件外的附件二格式,不采用竞价文件内的附件格式);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7)业绩:近三年内(2014年8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不低于8万元的保洁业绩合同书,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网页打印的中标公告; (8)其它资料; 备注:a、竞标人必需按照本竞价文件提供的竞标授权书、竞标函、报价表、竞标响应表、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填写,不得更改所提供的格式和内容。b、报价表:根据采购清单依次逐项报价,不得减少或增加采购内容。 上述资料应该是最新、有效、清晰的,响应文件均须为原件(公章显示为红章),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到竞价系统,原件备查。 |
28 | 竞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 | 采购采购中心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在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到达指定帐户后退还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
29 | 对中小型企业 的价格扣除 | 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购〔2012〕142号)有关规定: 本项目对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产品谈判声明函》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产品品名及生产厂家,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有虚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备注:本项目所投产品为: 。 |
30 | 对自主技术创新和首创型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 |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推广使用两创产品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6〕16号),本项目对《合肥市两创产品目录》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谈判文件对产品的业绩提出要求,纳入目录的产品视同其符合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两创产品谈判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的两创产品品名及生产厂家,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涉嫌造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注: 供应商是小微企业,同时所供产品中有两创目录产品的,“扣除后的价格”计算方式举例如下: 某小微企业供应商谈判总价100万元,其中两创目录产品为20万元,“扣除后的价格”为:100万元-100万元×6%-20万元×6%=100万元-6万元-1.2万元=92.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