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长乐市鹤上镇人民政府长乐市鹤上镇区内清垃保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8-03 17:20:41|作者:清洁吧


  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受长乐市鹤上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乐市鹤上镇区内清垃保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长乐市鹤上镇区内清垃保洁项目项目编号:FJTZ170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卢小姐、林小姐项目联系电话:18706030198、1860601367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长乐市鹤上镇人民政府地址:长乐市鹤上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0591-2895156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人:卢小姐 林小姐 / 18706030198、18606013678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长乐办事处(长乐市郑和东路1号)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公告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受 长乐市鹤上镇人民政府 委托,对长乐市鹤上镇区内清垃保洁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1、项目编号:FJTZ170132、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合同包 号项目名称数 量技术指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单价限价(万元/年)最高限价 (万元)01长乐市鹤上镇区内清垃保洁项目详见采购文件长乐市鹤上镇人民政府0591-2895156280240.00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 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至12:00时,下午15:00至18:00时(北京时间)。购买地点: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长乐办事处(长乐市郑和东路1号)。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相关资料的售价为300元人民币/份,如要邮寄统一到付。需要异地购买采购文件者,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账户(购买采购文件账户请来电咨询林小姐:18606013678,请勿直接打款到报价保证金专用账户,否则报名无效),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采购编号、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如需邮寄,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4、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5、项目联系人:卢小姐 林小姐 联系电话: 18706030198、18606013678 传 真: 0599-86333726、投标方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经销商或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3)根据福建省检察院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提供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文件正本提供原件,副本提供复印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方资格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方须知》。7、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之前提交到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长乐办事处(长乐市郑和东路1号),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8、开标时间:2017年8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正。9、开标地点: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长乐办事处(长乐市郑和东路1号)。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 11、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将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到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方,并对其具有约束力。12、以上如有变更,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通知,请投标方关注。重 要 提 示各潜在投标方:对本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方资格、评标办法、标的物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有关内容如有疑义的,欢迎各潜在投标方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若投标方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未对上述相关内容提出质疑而是在开标后提出质疑的,本公司将不予受理。特此告示。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8月3日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方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经销商或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3)根据福建省检察院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提供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文件正本提供原件,副本提供复印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240.0 万元(人民币)时间:2017年08月03日 08:00 至 2017年08月09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长乐办事处(长乐市郑和东路1号)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5日 09:00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5日 09:00六、开标地点: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长乐办事处(长乐市郑和东路1号)七、其它补充事宜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 附件点击下载:公告(6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