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人民医院保洁、洗涤及安保后勤社会化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陆河县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陆河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03日 16:3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24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陆河县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陆河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 陆河县人民医院保洁、洗涤及安保后勤社会化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23-201707-402001-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陆河县人民医院保洁、洗涤及安保后勤社会化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494,4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本项目相对应的经营范围(供应商经营范围必须具有物业管理相关内容,报名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如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人(负责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是委托人来办理,还须提供法人(负责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都须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名时须提供2016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投标人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须加盖公章);
(3)供应商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名时须提供2017年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报名时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名时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3、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规定,必须对本项目报名供应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时间在报名供应商报名结束后,报名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采购人向陆河县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请,查询期限为询价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报名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报名的资格;
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公告期间供应商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完成供应商用户注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8月04日 至 2017年08月10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汕尾市陆河县城建设东路政务服务中心左侧办公大楼四楼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4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尾市陆河县城建设东路政务服务中心左侧办公大楼四楼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4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汕尾市陆河县城建设东路政务服务中心左侧办公大楼四楼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8 月 04 日 至 2017 年 08 月 1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彭东翔 | 联系电话:0660-5608811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彭智慧 | 联系电话:0660-5514336 |
(二)采购代理机构 :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汕尾市陆河县城建设东路政务服务中心左侧办公大楼四楼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联系人:彭东翔 | 联系电话:0660-5608811 |
传真:0660-5608811 | 邮编:516700 |
(三)采购人:陆河县人民医院 | 地址:陆河县城人民南路97号 |
联系人:庄少雄 | 联系电话:0660-5514336 |
传真:0660-5521657 | 邮编:5167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3、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
发布人: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