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荣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福清市新厝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厝镇镇区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厝镇镇区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JRY20170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玲蓉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950179-81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清市新厝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清市新厝镇坂顶街436号
联系方式:陈锋、0591-56998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荣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玲蓉、0591-87950179-81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150号福苑大厦8层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招标要求 | 数量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新厝镇镇区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项 | 四年 (一年一签) | 302.4 | 6 |
服务范围:福清市新厝镇区保洁以及全镇各个行政村垃圾清运;[垃圾清运范围为新厝镇辖区内各村垃圾集中堆放的垃圾池,新江路口至经七路路两侧垃圾池,自贸区新厝片区内各企业内部的垃圾池。保洁范围为新厝派出所至亥灶中心幼儿园前(包括路边绿化带及路两边人行道),新江路路口至过桥山垦区 (包括路边绿化带)]。 | ||||||
项目用途、性质:福清市新厝镇区保洁以及全镇各个行政村垃圾清运;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5)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以及招标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 5、根据闽检发〔2014〕7号规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副本附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2.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04日 08:30 至 2017年08月1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荣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150号福苑大厦8层03室(邮编350003))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异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或扫描发邮件至我公司,传真或扫描发邮件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4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4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荣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150号福苑大厦8层03室(邮编350003))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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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和省财政厅闽财购〔2012〕3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