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受南京市人民中学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对南京市人民中学保安、保洁等相关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相关供应商响应和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京市人民中学保安、保洁等相关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招案2017-1610 3、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8万元整 (注:超出预算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4、采购内容: 南京市人民中学保安、保洁等相关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服务需求) 5、项目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一次采购三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每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签订后续服务合同。 6、 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有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 (2)具有公安部门出具的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或自开展保安服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南京市公安局备案承诺书(格式自拟)。 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磋商报名及文件领取: 1、时间:2017年8月4日起至2017年8月10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京市中央路19号金峰大厦1007室 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合格供应商同时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 3、需携带资料: l 营业执照; l 组织机构代码证; l 税务登记证; l 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l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响应人的合格与否,将由磋商评审小组决定。 注:已更换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500元/本,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保证金数额9600元整;交纳办法:从本单位基本帐号转(汇、存)入以下账户: 户名: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南京鼓楼支行账号:3020103003305097 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考察。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8月15日上午09时30分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178号人民中学四楼会议室。 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六、磋商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178号人民中学四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 七、本公告发布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 八、本公告有效期至2017年8月10日止 九、联系方法: 单位名称:南京市人民中学 地址:南京市中山路178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8151673118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央路19号金峰大厦1007室 邮编:210000 联系人:谢工 电话: 025-82230694 传真: 025-82230244 以上内容若有变更将通过原磋商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响应,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